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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血返还血报销方式
2019-07-05 11:04  

  用血返还血报销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,即使献血者在异地用血,只要符合用血返还政策并手续齐全,天津市血液中心都会负责血费返还报销。

现场办理

    献血者、用血者本人,或代办人前来天津市血液中心,现场办理血费报销。

邮寄+汇款

    外地用血时,可将报销手续的复印件邮寄至血液中心,采取汇款的方式办理报销返还血费。

邮寄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4号天津血液中心血源管理科      邮编为300110

<1>所有手续A4纸复印,复印件需完整、印章及字迹清晰可辨认;

<2>原件寄至血液中心不再寄回;

<3>需另附一张白纸,或在手续空白处注明可接受汇款的银行卡号、开户人姓名、开户行名称,并留下联系电话;

<4>此汇款为公对私汇款,必须注明正确的开户行名称,献血者可致电银行卡背面咨询电话(9XXXXX)查询准确开户网点名称(具体到支行名称)。

电子邮件+汇款

    外地用血时,亦可以将所有手续的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寄送至血液中心。邮箱地址:kf@tjbc.org.cn

<1>邮件中需注明接受汇款的银行卡号、开户人姓名、开户行名称,并留下联系电话。

<2>此汇款为公对私汇款,必须注明正确的开户行名称,献血者可致电银行卡背面咨询电话(9XXXXX)查询准确开户网点名称。

<3>所有手续原件拍照并发送电子邮件,要求无ps痕迹,且必须是原件拍照发送,复印件无效。

<4>如无法提供原件照片请改为邮寄汇款方式,直接邮寄复印件报销进行。

温馨提示汇款方式报销返还血费时,由于汇总、统计、签字、转交银行电汇等过程较为繁琐,时间较长,敬请谅解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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