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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返还血费时需提供的证明
2019-06-20 11:04  

办理返还血费时,请提供以下证明:

1、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

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规定:无偿献血者可享受用血返还血费政策。即使说,只有无偿献血证可以享受政策,其它献血证,比如光荣献血证、义务献血证等,均不能享受政策。

如何分辨无偿献血证:您的献血证封皮或正面印有“无偿献血证”字样的即为无偿献血证,其它字样的都不是无偿献血证。

本人报销返还用血:只要是没有报销过的无偿献血证均可以用来返还血费。

<1>献血满1000ml,您将终身不计量免费用血,报销时只需携带近期的一个献血证即可。

<2>献血不满1000ml,您终身等量免费用血,报销时请尽量携带最早期的《无偿献血证》。

配偶、双方父母、子女报销返还用血:

只有五年内没有报销过的《无偿献血证》可以用来返还血费。

 2、有效证件:献血者和用血者的本人身份证

献血者证件信息需与献血证一致

有效证件包括:身份证、驾照、护照、暂住证、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、带照片的二代社保卡

<1>儿童无身份证件可不带

<2>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使用

<3>代办人办理报销返还手续,需额外携带代办人身份证

3、关系证明: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

能证明关系的有效证件

常见关系证明有:

户口册、结婚证、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

<1>献血者与用血者在同一户口册内,可使用户口册做关系证明

<2>夫妻关系也可将结婚证作为关系证明使用

<3>出生证明作关系证明使用时,需提供子女身份证号

<4>户口迁出导致不在一个户口册,可到当地派出所复印迁出记录或直接开具关系证明

<5>献血者本人用血不必带任何关系证明

 4、用血收据患者所住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收据

出院时医院会主动提供总收据

必须为有税务章的正式收据

一般医院不会开具单独的输血收据,因此报销时可携带在医院结账时医院开具的总收据,该收据为国家要求医院需主动提供的票据,每一位患者都有。

<1>所有正式票据均盖有“财政监制”的税务章

<2>票据抬头为患者姓名,不能是某医院

<3>在“输血费”一栏有金额

5、清单输血当日每日清单或结算总清单

出院时医院开具的费用明细

由医院主动提供或咨询医院另行开具

门诊、急诊明细有时会打印在收据上,但如果行数过多,仍然需要另行打印

<1>清单住院号、姓名、日期需与收据一致

<2>报销金额参考明细价格,但不高于国家标准定价

<3>明细内应列有具体输血明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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